关于《演出经纪资格证》使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5日
各位演出经纪人员:
近日,一些中介公司通过付费租借个人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书等形式,为某些文化公司到文化主管部门申请注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演出经纪人不得兼职,不得在两家以上(含两家)演出经纪机构从业。即每个证书只可注册一家演出经纪机构。
由于某些演出经纪人员将自己的资格证租借给中介公司或其他单位使用,并被注册了演出经纪机构,致使持证者自己无法再注册经纪机构或在其他经纪机构任职而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特此提醒广大演出经纪资格证持证者,提高警惕,不要出租、出借演出经纪资格证书,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