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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认证
四川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关于举办演出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川省文化厅

关于开展四川省个体演出经纪人培训的

通    知

 

各市、州文化局,各演出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演出市场经营行为,提高我省演出经纪机构经营理念、经营思想和个体经纪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我省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受我厅委托和中国演出家协会认证,四川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组织承办,定于2009年4月25日至27日在金河宾馆举办四川省演出经纪人员培训班,对以下人员进行演出经纪人资质培训:

1、省内已持有经纪人资格证的演出经纪人;

2、因人员流动现有工作人员中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不足3名的演出经纪机构;

3、有意从事演出经纪业务的文化公司(单位)和个人。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将由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全国统一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培训联系人,四川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高虹、孙继蓉,电话:028-86671890,传真:028-86670071)。

按照中国演出家协会的统一安排,今年我省将开展个体演出经纪人资格换证工作。此次培训将作为我省已持有个体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个体演出经纪人办理换证手续的依据。

各演出经纪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在今后的演出工作中,各演出经纪机构必须拥有3名以上具有个体演出经纪人资质的在职工作人员,演出业务申报员必须持个体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上岗。如演出经纪机构未拥有3名以上具有个体演出经纪人资质的在职工作人员,将不予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手续。

目前还无演出经纪机构的市、州要加强研究,推荐有实力、有业绩且有意从事演出经纪业务的文化公司(单位)及个人参加此次培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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