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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办法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机构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办法(以下简称“人员资质评定办法”)工作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负责各地资质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负责评定、年检、升级、换证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条 各项培训的教材和考试题库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组织专家、教授编写。

第三条 资质评定办法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负责各地资质的机构负责执行。

第四条  参评资格与基本原则

1、资质评定工作面向全行业开展,坚持自愿原则。个人自愿申请,自主参评、申报自主、退出自由。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申报和参评个人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资质类型

第五条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舞美工程类

舞美总监、舞美灯光师、舞美音响师、舞美视频工程师、舞美装置师

(二)舞台工程类

项目经理、舞台工程灯光师、舞台工程音响师、舞台机械师

(三)舞台工艺设计类

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舞台工艺设计师(扩声)、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

第六条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办法(详见附件)。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定

第七条 个人资质申请

资质评定每年度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30日和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个人资质评定申请

申报个人应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各地资质评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 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报名表》,一式贰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一套,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与页码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

3、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任职证明

(三)电子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报名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1寸电子证件照;证件照必须清晰明亮,可以体现本人特征,头像占画面70%左右;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规格300KB以下。

3、其他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后按纸质材料装订顺序排列打包一并提交。

第十条同时从事两类或两类以上舞美(舞台)工程工作的人员,不同类别的资质考评应分别报名。

注:1、高级职称是指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舞美总监、一级舞美灯光师、一级舞美音响师、一级视频工程师、一级舞美装置师、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高级舞台机械师、一级项目经理、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

2、中级职称是指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美总监、二级舞美灯光师、二级舞美音响师,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二级舞美装置师、舞台工程灯光师、舞台工程音响师、舞台机械师、二级项目经理、舞台工艺设计师。

3、初级职称是指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舞美装置师、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助理舞台机械师。

第十一条 资质评定流程

(一)初审

1、资质评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度4月30日和9月30日,评审工作分别于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结束。

2、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收到个人的申报材料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做出答复,如个人申报材料中有遗漏或是与所申报的类别级别不符合的,向其发出《申报材料整改意见函》,个人应按照整改意见函中意见补充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送;

3、符合所申请类别级别的相应条件或材料补充后达到相应标准的,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负责各地资质的机构向其以书面形式发出通过通知书,同时收取评定费;

    4、评定通过的个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评定费用,如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评定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定申请。

(二)评定

高级资质:每年6月和11月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个人进行考核;

中级资质:每年5月和10月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个人进行培训并考核,考核通过者予以核准;

初级资质:每年5月和10月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个人进行培训并考核,考核通过者予以核准;

(三)发证

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完成评定工作后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评审材料提交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全国通用的资质证书。

(四)抽查

由协会指定专门小组对通过考核的个人和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进行不告知、不通报形式的重点调研或抽查,对于抽查中不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将停止证书发放,并责令负责当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进行自查整改。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统一制作、颁发。

第十三条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并通过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的可获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第四章  升级换证

第十四条 申请晋升等级的人员应达到所申请等级的标准。

第十五条 晋升等级工作于每年度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升级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30日和9月30日。

第十六条 申请晋升等级视同初次申请资质考评。申请晋升等级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内容报送材料。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七条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对资质评定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个人在申报时,采取涂改、伪造、弄虚作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虚报条件或者有关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获得资格证书的,予以吊销资质证书,并在三年之内不接受报名。

第十九条 持有资质证书的个人遗失其证书的,应当向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提交本人手写的遗失声明、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电子证件照等相应材料办理申领新的资质证书,并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apa.com.cn)进行原证书遗失的公示,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方可申领。

第二十条 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按照《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办法》开展工作,并接受社会、行业、企业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评定办法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标准

舞美工程技术人员

一、舞美总监

“舞美总监”指在音乐、舞蹈、戏剧及影视等各类文艺演出中领会导演创作意图,贯彻、体现导演要求,承担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舞台制景等舞台技术的组织管理,保证演出艺术质量,取得演出的最佳效果的人员。

根据剧场舞美工程及临时搭台的舞美工程的要求,分为高级舞美总监和舞美总监两个资质,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各地资质评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负责组织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高级舞美总监

申请高级舞美总监人员应熟悉了解舞美工程中舞台搭建、灯光、音响、特效、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可以灵活运用于实践中,并且掌握舞美工程灯光、音响、视频、机械及建筑声学、舞美工程安全的有关知识,具有大型工程总体协调指挥能力。

申报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舞美工程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得国家级或有关部委奖项 (含国际上获大奖);

(2)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担任大型剧(节)目的舞台监督工作,该剧(节)目获国家二等奖以上1台或三等奖2台;

(4)担任中、小型剧(节)目的舞台监督工作,该剧(节)目获国家一等奖1台或二等奖2台或三等奖3台;

(5)出色完成10台以上大型剧(节)目的舞台监督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在省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受到观众的欢迎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高级舞美总监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考核后颁发高级舞美总监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美总监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舞美总监资质评定。

(二)舞美总监

申请舞美总监人员应熟悉了解舞美工程中舞台搭建、灯光、音响、特效、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掌握舞美工程安全知识和相关行业标准,具有中小型工程总体协调指挥能力。

申报条件:

1、具有6年以上舞美工程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备以上任一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舞美总监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舞美总监资质证书。

二、舞美灯光师

“舞美灯光师”指在剧团、剧场等各种演出场所的在舞美工程中负责灯光设计,用各类灯具和相关设备对需要动态舞台灯光照明的场地进行艺术照明的操作从业人员。

根据剧场舞美灯光工程及临时搭台的舞美灯光工程的要求,以及对灯光设备的熟悉与运用、灯光与艺术效果、设计安装、调试、安全措施等方面,分为一级舞美灯光师、二级舞美灯光师二个级别的资质(一级为最高级),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一级舞美灯光师

申报一级舞美灯光师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准及设计能力,能承接大型舞美灯光工程,并会对大型舞美灯光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操作。

申报条件:

1、有10年以上舞美灯光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得国家级或有关部委颁发舞美设计奖;

(2)参与国家级照明工程设计(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3)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一级舞美灯光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考核后颁发一级舞美灯光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舞美灯光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可申报一级舞美灯光师资质评定。

(二)二级舞美灯光师

申报二级舞美灯光师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了解舞台美术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能够承接一般剧场的舞美灯光工程,完成各类灯具(电脑灯、激光表演器等高级数控灯具)的艺术效果设计和编程工作;能够按灯光设计的要求,完成复杂剧目灯光效果的二次体现工作以及演出中的灯光效果监督,并会对中小型灯光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操作。

申报条件:

1、具备6年以上舞美灯光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参与过舞美灯光工程且担任主创人员。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二级舞美灯光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二级舞美灯光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可申报二级舞美灯光师资质评定。

三、舞美音响师

“舞美音响师”指在剧团、剧场等各种演出场所的舞美工程中负责音响设计,运用专业设备对各种声源的音质进行调控的从业人员。

根据剧场舞美音响工程及临时搭台的舞美音响工程的要求,以及对音响设备的熟悉与运用、音响与艺术效果、设计安装、调试、安全措施等方面,分为一级舞美音响师、二级舞美音响师二个资质(一级为最高级),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一级舞美音响师

申报一级舞美音响师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准及设计能力,能承接大型舞美音响工程,并会对大型舞美音响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操作。

申报条件:

1、有10年以上舞美音响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得国家级或有关部委颁发舞美设计奖;

(2)参与国家级音响工程设计(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3)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一级舞美音响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考核后颁发一级舞美音响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舞美音响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可申报一级舞美音响师资质评定。

(二)二级舞美音响师

申报二级舞美音响师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了解舞台美术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能承接中型音响工程,完成各类音响设备的艺术效果设计和编程工作;能按音响设计的要求,完成复杂剧目音响效果的二次体现工作及演出中的音响效果监督,并会对中小型音响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操作。

申报条件:

1、具备6年以上舞美音响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参与过舞美音响工程且担任主创人员。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二级舞美音响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二级舞美音响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可申报二级舞美音响师资质评定。

四、舞美视频工程师

“舞美视频工程师”指在剧团、剧场等各种演出场所的舞美工程中负责视频设计,运用专业视频设备扩展舞台视觉空间和内容,对舞台动态画幕呈现进行操作的从业人员。

根据剧场舞美视频工程及临时搭台的舞美视频工程的要求,以及对视频设备的熟悉与运用、视频与艺术效果、设计安装、调试、安全措施等方面,分为一级舞美视频工程师、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三级舞美视频工程师三个资质(一级为最高级),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一级舞美视频工程师

申报一级舞美视频工程师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准及设计能力,能承接大型舞美视频工程,并会对大型舞美视频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操作。

申报条件:

1、有10年以上舞美视频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得国家级或有关部委颁发舞美设计奖;

(2)参与国家级视频工程设计(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3)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一级舞台视频工程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一级舞美视频工程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可申报一级舞美视频工程师资质评定。

(二)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

申报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了解舞台美术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能承接中型视频工程,完成各类视频设备的艺术效果设计和编程工作;能按整个舞美工程的要求,完成复杂剧目视频效果的二次体现工作及演出中的视频效果监督,并会对中小型视频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操作。

申报条件:

1、具备6年以上舞美视频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参与过舞美视频工程且担任主创人员。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舞美视频工程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可申报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资质评定。

(三)三级舞美视频工程师

申报三级舞美视频工程师的人员应掌握视频工程的基本知识,了解声学与电工学基本知识,对各类视频设备的基本操作;能承接小型演出的视频工程,能按照施工图组织装台工作,对视频设备进行配置,根据剧目的要求完成各种演出的视频操作。

申报条件:

具备3年以上舞美视频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1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上述从业经历的人员可申报三级舞台视频工程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三级舞台视频工程师资质证书。

五、舞美装置师

“舞美装置师”指在剧团、剧场等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的舞台上,用各类舞台布景对需要设计和安装舞台布景的场地进行设计和操作维护的从业人员;在舞台工程中负责舞台布景设计、安装的从业人员。

根据剧场舞台工程和临时搭台的舞台工程的不同要求,以及对舞台布景的熟悉与运用、布景与艺术效果、设计、安装、绘制、成本控制、安全等方面,分为一级舞美装置师、二级舞美装置师、三级舞美装置师三个资质(一级为最高级),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资质证书。

(一)一级舞美装置师

申报一级舞美装置师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舞台布景设计水准,能承接大型舞台布景工程,对舞台布景中的种类、位置、尺寸、布景布置所需的空间尺度、设备荷载、内力分析,以及布景的安装等方面的要求熟悉了解,并掌握舞台布景安全知识,具有舞台布景设计协调指挥能力。

1、有10年以上舞美装置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得国家级或有关部委颁发舞台布景设计奖;

    (2)参与国家级舞台布景工程 (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3)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一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考核后颁发一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可申报一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评定。

    (二)二级舞美装置师

申报二级舞美装置师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舞台布景设计能力,了解舞台美术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掌握舞台布景安装的安全知识,对舞台布景中的种类、位置、尺寸、布景布置所需的空间尺度、设备荷载、内力分析,以及布景的安装等方面的要求有所了解,能承接中小型的舞台布景工程的设计、绘制、安装。

申报条件:

1、具备6年以上舞美装置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参与过舞美装置工程且担任主创人员。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二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二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可申报二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评定。

(三)三级舞美装置师

申报三级舞美装置师的人员应掌握舞台布景工程的基本知识,能承接小型演出场所的舞台布景工程,按照施工图组织装台工作,完成各类舞台布景的基本操作。

申报条件:

具备3年以上舞美装置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1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上述从业经历的人员可申报三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三级舞美装置师资质证书。

 

 

 

 

 

 

 

 

舞台工程技术人员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指从事演出业行业的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工程及其设备的设计、配置、安装、调试、检测、操作、系统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根据舞台工程的要求,分为一级项目经理和二级项目经理两个资质(一级为最高级),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各地资质评定机构负责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一级项目经理

1、申报一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有舞台专业的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或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或高级机械师,或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者。

(2)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舞台工程灯光师,或舞台工程音响师,或舞台机械师,或工程师等中级职称后,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

(3)获研究生学历,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年以上。

(4)获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舞台工程灯光、音响、机械专业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从事舞台工程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如管理的工程项目获奖,工程的知名度较高等)。

2、申报一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工程、技术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负责完成一项500万元以上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系统维护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或技术工作;

(2)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市)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技术成果一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出色完成10个以上大型项目的舞台灯光、音响、机械设计、安装、调试、系统维护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在省内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受到业主的欢迎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同时具备上述学历、资历及工作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二级项目经理

1、申报二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有舞台专业的舞台工程灯光师,或舞台工程音响师,或舞台机械师,或工程师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者。

(2)大专学历以上,取得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员资格或助理工程师等初级职称后,从事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年以上。

(3)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累计2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6年以上。

(6)中专毕业,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0年以上。

(7)虽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取得舞台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员资格后,从事舞台工程专业灯光、音响、机械技术工作或舞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2、申报二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工程、技术业绩成果之一:

(1)为主或参与完成1项300万元以上舞台工程灯光、音响、机械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系统维护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或技术工作。

(2)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1项获奖项目的参与人。

(3)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参与人。

    (4)出色地完成1个大型和5个中小型项目的专业灯光、音响、机械的设计、安装、调试、系统维护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受到业主欢迎和专家好评。

同时具备上述学历、资历及工作业绩的人员可申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舞台工程灯光师

“舞台工程灯光师”指在剧场、会议厅、体育场馆等演出场所的舞台系统工程中运用各类灯具和相关设备进行灯光设计、配置、安装、调试、检测、系统维护的从业人员。

根据演出场所舞台系统工程的要求,以及对灯光设备的熟悉与运用、灯光设计、安装、调试、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分为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舞台工程灯光师、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三个资质,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

申报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灯光设计配置能力,能承接大型灯光系统工程,并会对大型舞台灯光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安装、调试、检测。

1、有10年以上舞台工程灯光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参与国家级照明工程设计(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2)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考核后颁发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评定。

(二)舞台工程灯光师

申报舞台工程灯光师的人员应了解舞台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及灯具、控制设备等有关标准);具有一定的设计创作能力,能承接中型演出场所的舞台灯光工程,按灯光工程的要求完成工程中灯光效果监督,并会对中小型灯光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安装、调试。

申报条件:

1、具备6年以上舞美灯光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参与过舞台灯光工程项目且担任主要负责人;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可申报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评定。

(三)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

申报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的人员应了解光学与电工学基本知识,掌握灯光工程的基本知识,能按灯光设计的意图体现一般剧目的整体灯光效果,按照灯位图组织装台工作,完成各类灯具(电脑灯、激光表演器等高级数控灯具)的基本操作。

申报条件:

具备3年以上舞台灯光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1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资质证书。

三、舞台工程音响师

 “舞台工程音响师”指在剧场、会议厅、体育场馆等演出场所的舞台系统工程中负责音响设计、配置、安装、调试、检测、系统维护的从业人员。

根据演出场所舞台系统工程的要求,以及对音响设备的熟悉与运用、设计、安装、调试、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工作,分为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舞台工程音响师、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三个资质,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

申报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音响设计配置能力,能承接大型音响系统工程,并会对舞台大型音响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安装、调试、检测。

申报条件:

1、有10年舞台音响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参与国家级音响工程设计(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2)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考核后颁发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评定。

(二)舞台工程音响师

申报舞台工程音响师的人员应了解舞台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及音箱、控制设备等有关标准);具有一定的设计创作能力,能承接中型演出场所的舞台音响工程,按音响工程的要求完成工程中的音响效果监督,并会对中小型音响工程的系统配置进行设计、安装、调试。

申报条件:

1、具备6年以上舞台音响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参与过舞台音响工程项目且担任主要负责人。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可申报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评定。

(三)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

申报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的人员应了解声学与电工学基本知识,掌握音响工程的基本知识,能按音响设计的意图体现一般剧目的整体音响效果,按照施工图组织装台工作,完成各类音响设备的基本操作。

申报条件:

具备3年以上舞台音响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1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资质证书。

四、舞台机械师

“舞台机械师”指在剧团、剧场等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的舞台上,用各类舞台机械设备和相关控制设备对需要设计和安装舞台机械的场地进行设计和操作维护的从业人员;在舞台工程中负责舞台机械设计、安装、调试的从业人员。

根据演出场所舞台机械工程的要求,以及对舞台机械设备的熟悉与运用、机械与艺术效果、设计安装、调试、设计、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分为高级舞台机械师、舞台机械师、助理舞台机械师三个资质,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负责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高级舞台机械师

申报高级舞台机械师的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舞台机械工艺设计水准,能承接大型舞台机械工程,对舞台机械中的种类、位置、尺寸、机械布置所需的空间尺度、设备荷载、内力分析、预埋件、用电负荷及控制台位置,以及吊杆的安装等方面的要求熟悉了解,并掌握舞台机械安全知识,具有舞台机械设计协调指挥能力。

申报条件:

1、有10年以上舞台机械专业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1)获得国家级或有关部委颁发舞台机械设计奖;

    (2)参与国家级舞台机械工程 (主创人员),其创作的作品或项目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3)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备上述从业经历和成绩业绩的人员可申报高级舞台机械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考核后颁发高级舞台机械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舞台机械师资质评定。

(二)舞台机械师

申报舞台机械师的人员应了解舞台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及机械、控制设备等有关标准),掌握舞台机械安装、调试、安全、设备制造技术以及建筑声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对舞台机械中的种类、位置、尺寸、机械布置所需的空间尺度、设备荷载、内力分析、预埋件、用电负荷及控制台位置,以及吊杆的安装等方面的要求有所了解;有一定的舞台机械设计能力,能承接中小型的舞台机械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

申报条件:

1、具备6年以上舞台机械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参与过舞台机械工程项目且担任主要负责人。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舞台机械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舞台机械师资质证书。

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助理舞台机械师资质证书后连续从业1年以上的,可申报舞台机械师资质评定。

(三)助理舞台机械师

申报助理舞台机械师的人员应了解电子机械与电工学基本知识,掌握舞台机械工程的基本知识,能根据项目的要求完成各种舞台机械操作,并按照施工图组织装台工作。

申报条件:

具备3年以上舞台机械专业从业经历或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1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助理舞台机械师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助理舞台机械师资质证书。

 

 

 

 

 

 

 

 

 

 

 

 

 

 

舞台工艺设计技术人员

一、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

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是指从事剧场等演出场所的舞台灯光工艺设计的从业人员。

根据剧场舞台灯光工程的要求,以及对舞台灯光设备的熟悉与运用、设计、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工作,分为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二个资质,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各地资质评定机构负责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

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或一级舞美灯光师资格5年以上的;

3、取得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资格5年以上的;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证书。

(二)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

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工程灯光师,或二级舞美灯光师资格5年以上的;

3、取得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资格5年以上的;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证书。

二、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

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是指从事剧场等演出场所的舞台扩声、舞台监督工艺设计的从业人员。

根据剧场舞台扩声工程的要求,以及对舞台音响、舞台内通、舞台监控设备的熟悉与运用、设计、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工作,分为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二个资质,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

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或一级舞美音响师资格5年以上的;

3、取得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资格5年以上的;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证书。

(二)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

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工程音响师,或二级舞美音响师资格5年以上的;

3、取得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资格5年以上的;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舞台工艺设计师(音响)证书。

三、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

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是指从事剧场等演出场所的舞台机械工艺设计的从业人员。

根据剧场舞台机械工程的要求,以及对舞台机械设备的熟悉与运用、设计、成本控制、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工作,分为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二个资质,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一)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

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舞台机械师资格5年以上的;

3、取得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资格5年以上的;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证书。

(二)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

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取得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助理舞台机械师资格5年以上的;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资质评定,通过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后颁发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证书。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机构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办法(以下简称“人员资质评定办法”)工作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负责各地资质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负责评定、年检、升级、换证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条 各项培训的教材和考试题库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组织专家、教授编写。

第三条 资质评定办法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负责各地资质的机构负责执行。

第四条  参评资格与基本原则

1、资质评定工作面向全行业开展,坚持自愿原则。个人自愿申请,自主参评、申报自主、退出自由。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申报和参评个人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资质类型

第五条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评定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舞美工程类

舞美总监、舞美灯光师、舞美音响师、舞美视频工程师、舞美装置师

(二)舞台工程类

项目经理、舞台工程灯光师、舞台工程音响师、舞台机械师

(三)舞台工艺设计类

舞台工艺设计师(灯光)、舞台工艺设计师(扩声)、舞台工艺设计师(机械)

第六条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办法(详见附件)。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定

第七条 个人资质申请

资质评定每年度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30日和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个人资质评定申请

申报个人应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各地资质评定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 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报名表》,一式贰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一套,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与页码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

3、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任职证明

(三)电子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演出行业舞美(舞台)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考评报名表》;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1寸电子证件照;证件照必须清晰明亮,可以体现本人特征,头像占画面70%左右;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规格300KB以下。

3、其他所有证明材料扫描后按纸质材料装订顺序排列打包一并提交。

第十条同时从事两类或两类以上舞美(舞台)工程工作的人员,不同类别的资质考评应分别报名。

注:1、高级职称是指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舞美总监、一级舞美灯光师、一级舞美音响师、一级视频工程师、一级舞美装置师、高级舞台工程灯光师、高级舞台工程音响师、高级舞台机械师、一级项目经理、高级舞台工艺设计师。

2、中级职称是指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美总监、二级舞美灯光师、二级舞美音响师,二级舞美视频工程师、二级舞美装置师、舞台工程灯光师、舞台工程音响师、舞台机械师、二级项目经理、舞台工艺设计师。

3、初级职称是指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舞美装置师、助理舞台工程灯光师、助理舞台工程音响师、助理舞台机械师。

第十一条 资质评定流程

(一)初审

1、资质评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度4月30日和9月30日,评审工作分别于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结束。

2、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收到个人的申报材料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做出答复,如个人申报材料中有遗漏或是与所申报的类别级别不符合的,向其发出《申报材料整改意见函》,个人应按照整改意见函中意见补充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送;

3、符合所申请类别级别的相应条件或材料补充后达到相应标准的,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负责各地资质的机构向其以书面形式发出通过通知书,同时收取评定费;

    4、评定通过的个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评定费用,如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评定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定申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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