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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召开KTV经营场所音乐作品著作权收费座谈会

        针对近来我省多地KTV经营场所发生的著作权纠纷案,遵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规定,11月20日下午,四川省演出娱乐行业协会会同成都市娱乐行业协会在成都召开了全省部分KTV经营场所音乐作品著作权收费座谈会。盛宗毅会长、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晓远和成都、雅安、绵阳、广元、眉山等市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KTV经营场所的代表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与会的KTV经营场所的负责人介绍了各自企业的经营状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已经或即将面对的中国音集协及中广文博、上海灿星、福州大德、重庆索隆、天津永联、太平洋音像等多家权利人主张的赔偿诉讼情况。成都市娱乐行业协会会长刘绍德介绍了成都市协会及上海等城市在处理KTV音像作品著作权权益方面的具体作法。绵阳、雅安等地协会负责人也介绍了本地的有关情况。与会同志认为,依法收取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是必要的,但应该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科学、合理、有序的KTV经营场所著作权使用收费协商协调机制,为KTV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的张晓远主任介绍了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对KTV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了答疑解惑,并表示将竭诚为KTV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盛宗毅会长在总结讲话中感谢大家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他表示,省协会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相关权利人的沟通和协调,既要依法做好著作权保护工作,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合情合理地探索建立收费协调机制,为进一步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为全省KTV行业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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